明朝的言官喜欢上疏弹劾,刘瑾觉得这些人很讨厌,总弹劾自己,就定下一个规矩:六科给事中必须寅时上班,酉时下班,一天上班16个小时,把他们都锻炼成工作狂。每天都早出晚归,绝大多数官员疲惫不堪,不想再反抗了。有一次,都察院奏报审录重囚的意见,把“刘瑾传奉”四个字多写了一遍,刘瑾发觉后,怒骂一通,吓得都御史屠庸连忙跪在刘瑾的脚下叩头求饶。从此以后,科道官、部属官见了刘瑾都行跪拜礼。名义上,公务员地位高,太监地位低,可是皇帝赋予了后者某些权力后,形势就发生了变化。明朝人有过感叹:“全国官员,见王振而跪者十之五,见汪直而跪者十之三,见刘瑾而跪者十之八。”刘瑾在正德初年的权势,已经超过王振,远远甩开汪直。
前面提到的折磨方式主要是政治上的、生理上的,刘瑾灵机一动,想出来一个罚米的办法。为防止主管粮仓的官员渎职,朝廷颁布了罚米法,有罪的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米运到边关去。边储不足是国防的一大软肋,尤其是屯田被侵占,开中法被破坏之后。刘瑾就将它的范围扩大化,以前是管粮仓的罚米,现在改为得罪过他的官员要罚米。数额几百至上千石不等。被罚者要在一个月内把米足额足量地运抵指定的粮仓,否则就会被送入监狱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