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甄还强调圣人的治国之道在于“安天下之民”、“富国富民”。他说:“立国之道无他,惟在于富。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。夫富在编户,不在府库。若编户空虚,虽府库之财积如丘山,实为贫国,不可以为国矣。”[120]使国富强不是抽象的,而是把“富”落实到具体的“编户”中,即落实在每一私人的利益上。这种“立国惟富”、“富在编户”的主张,正是圣人使民富强无困穷的功利主义治国之道的表现。
在此基础上,唐甄把含有“救民”、“富民”的社会功利之道,当作检验道德的最高标准,彻底批判理学家空谈道德、置社会功利于不顾的观点,把社会道德(即义)与社会功利(即利)统一起来。他认为,道德和功利是不能割裂的,若以修身而害治天下,这种道德就没有存在的必要。唐甄形象地比喻说:车是载物用的,舟是供人渡河用的,圣贤的出现在于救民于水火。如果车不能载物,就不如无车;舟不能涉水,而不如无舟;圣贤不能救民,则不如无贤。强调“君子用则观其功,不用则观其言”[121]。唐甄还反对儒家传统的“以德治国”的道德伦理至上主义,主张以“富民”、“治世”为立国之根本,提出“为政之道,必先田市”[122]。要达到“富民”目的,还要“贫富相资”,“因生以制取,因取以制用”[123]。总之,唐甄认为学人的道德标准为“事功”,圣人的治国之本在“富国”,即“泽被四海,民无困穷,圣人之能事毕矣,儒者之效功尽矣!”[124]